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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前后是火灾高发期,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但仍有少部分人
没有真正意识到
森林火灾的危害性
存有侥幸心理
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火情
近日
招远公安发现并处罚
多起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以案为例·引以为戒
案例一
4月2日,王某某在张星镇北里庄村东山上坟祭祀时,违规烧香引发火情。目前,王某某因违规用火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案例二
4月2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温泉街道办事处刘家村公墓开展巡防时,发现刘某某在墓前违规用火焚烧纸元宝,民警当场制止并依法口头传唤。目前,刘某某因违规用火被依法行政处罚。
案例三
3月29日,辛庄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辛庄镇西良村坟地发生火情,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与政府防火队员一同将火扑灭。经查,系李某某姐妹三人在上坟祭祀时违规野外用火引发。目前,该三人因违规用火被依法行政处罚。
防火禁烧,人人有责
再次提醒广大居民朋友
任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一经查实必将受到法律制裁
轻则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情节严重者将受到刑事处罚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以案为戒
杜绝一切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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