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查看: 2477|回复: 0

[热点事件] 关于进一步调整招远市预防接种 有关事项的公告

[复制链接]
     

该用户从未签到

275

主题

29

回帖

1125

积分

学前班

Rank: 2

积分
1125
发表于 2020-3-1 20:0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本帖最后由 每日新闻 于 2020-3-1 21:50 编辑

2020年1月30日以来,我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疫情防控统一部署,连续下发了《招远市预防接种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调整招远市预防接种有关事项的公告》。目前我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连续16天无新发病例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效果,兼顾疫苗针对传染病防制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我市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告如下:

一、可以按照免疫接种程序接种的情形:

1、狂犬疫苗;

2、新生儿首针乙肝和卡介苗,新出生尚未建卡或未接种首针乙肝、卡介苗的、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需接种后续乙肝的儿童,请通过微信、QQ、电话等网络形式,主动联系所在地接种门诊建卡、预约接种时间;

3、0-3岁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4、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的水痘疫苗;

5、已经接种过一针或两针的13价肺炎、五价轮状病毒、成人乙肝疫苗、HPV疫苗的,应尽快完成后续接种。

二、注意事项

1、实行电话通知接种制度。除了以上第1、2种情形外,接种门诊将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电话通知接种时间,未接种到通知的家长,请耐心等待,不要自行前来,以免增加感染风险。

2、暂缓接种情形。一个月内来自疫情较重地区或与之有接触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身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请如实主动告知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并暂缓接种。

3、各接种门诊要做好安全注射保障工作,保证家长和家长,家长和医护人员(除接种人员)间隔1米以上,观察椅要间隔一个以上座位。实行错峰接种,确保城区每小时不超过12人,农村不超过6人。每户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位家长前来,家长和儿童要做好防护,按要求配戴口罩,未按照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接种门诊和接种区域,儿童和家长在接种前要居家自测体温,超过37.3度不要前来接种,接种门诊要按要求对接种儿童进行接种查验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度的应暂缓接种。

4、具体事项可咨询所在辖区预防接种门诊。

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各接种门诊联系表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