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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满交警的处罚,便歪曲事实在微信群随意转发泄私愤,造成不好的影响。招远市公安局梦芝派出所依法展开调查,对该男子歪曲编造交警打人的违法事实,处以涉嫌寻衅滋事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10月22日上午8时许,郭某强驾车驶经招远市架旗山游乐园东红绿灯处,被正在巡逻的执勤交警依法盘查。当交警问其驾驶证、行驶证时,郭某强第一时间未找到。交警便对其未携带车辆驾驶证和行驶证进行了依法处罚。待郭某强要离开时突然找到了夹在别的东西里的行驶证,便对该处罚感到很是不满,于是跟交警辩解起来。在辩解过程中,郭某强看到一名女子躺在地上,面部有血迹,没有看到事情的经过便主观臆断,认为该女子是被交警打伤,于是拿出手机将现场录制成视频,并配上了招远交警打人的语音。随后,其将拍摄的视频发送到9个微信群中,以发泄心中的不满。视频先后被多人转发,引发了民众对执勤交警的猜疑。
梦芝派出所接到警情后,立即展开调查,在事实面前,郭某强承认了自己因对交警处罚不满而歪曲编造交警打人的违法事实。目前,郭某强,男,53岁,因涉嫌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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