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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广大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山东上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山东上钰投资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资金及其他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和冻结,相关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现案件准备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
二、参与非法集资的共同犯罪嫌疑人员,要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案件调查。
三、集资参与人员应主动提供案件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案件查处工作,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制造谣言、不传播谣言,自觉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对聚众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机关将依法惩处。
四、因受办案期限制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为最终的接待报案时间,截止期限为2017年1月30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登记报案,公安机关视为自动放弃报案,将会影响到投资人的相关权利,请集资参与人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姜警官 陈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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