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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招远市人民法院院长,以下几个案子在司法程序是否正确,1997年的案子2007年开庭,经过连开三次庭够不成刑事犯罪当庭释放,事各六年2012年6月9号竟然从新下达逮捕证,收监后四个多月没有提过一次审到2012年9月24号开庭审理,10月 16号再次释放,2014年3月30号夏甸镇政府尹红杰带着黑社会四十多人,到村里来宣布判三缓五,感问尊敬院长这复合法律程序吗?另外请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夏甸镇曹孟村支部书记董少飞滋意殴打村村民和破坏私人财物,人身侵权赔偿的两个案子尽快宣判,不要认为他是村书记而包皮袒护,特别是行政讼诉的案子一直不宣判,足以证明法官在徇私枉法,请尊敬院长大人我民做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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