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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第四期经济适用住房阳光花园小区,定于11月18日至26日,在房产大厦2楼开始办理交房手续,请申请人携新身份证、购房证明、合同、已交款收据、需补交房款及相关手续费,按照交房时间安排及时办理。(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申购家庭,需携带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时间安排:18日 1号楼、8号楼
19日 6号楼、19号楼
20日 9号楼、15号楼
21日 7号楼、17号楼
22日 13号楼、16号楼
23日 10号楼、11号楼
24日 12号楼、18号楼
25-26日 2号楼、5号楼
需缴纳的款项
1、住宅方面的包括:补交的房款及草屋款、燃气报警器、专项维修资金(16.8元/㎡)
另外: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申购家庭,由远东房地产开发公司(担保单位)负责统一办理产权证,按照房款一定比例预交办证手续保证金包括契税、抵押手续和抵押登记费;一次性缴纳全款的申购家庭自行办理产权证,不需预交办证保证金。
合计 元。补缴房款见“第四期经济适用房房款补缴表”
2、物业方面:预计预交费用约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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