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本帖最后由 每日新闻 于 2020-3-1 21:50 编辑
2020年1月30日以来,我市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疫情防控统一部署,连续下发了《招远市预防接种有关事项的公告》和《关于调整招远市预防接种有关事项的公告》。目前我市疫情得到有效控制,连续16天无新发病例报告。为进一步巩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效果,兼顾疫苗针对传染病防制工作,最大限度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对我市预防接种工作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告如下:
一、可以按照免疫接种程序接种的情形:
1、狂犬疫苗;
2、新生儿首针乙肝和卡介苗,新出生尚未建卡或未接种首针乙肝、卡介苗的、母亲乙肝表面抗原阳性需接种后续乙肝的儿童,请通过微信、QQ、电话等网络形式,主动联系所在地接种门诊建卡、预约接种时间;
3、0-3岁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4、纳入免疫规划管理的水痘疫苗;
5、已经接种过一针或两针的13价肺炎、五价轮状病毒、成人乙肝疫苗、HPV疫苗的,应尽快完成后续接种。
二、注意事项
1、实行电话通知接种制度。除了以上第1、2种情形外,接种门诊将对符合条件的儿童电话通知接种时间,未接种到通知的家长,请耐心等待,不要自行前来,以免增加感染风险。
2、暂缓接种情形。一个月内来自疫情较重地区或与之有接触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身边有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者,请如实主动告知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并暂缓接种。
3、各接种门诊要做好安全注射保障工作,保证家长和家长,家长和医护人员(除接种人员)间隔1米以上,观察椅要间隔一个以上座位。实行错峰接种,确保城区每小时不超过12人,农村不超过6人。每户家庭原则上只允许一位家长前来,家长和儿童要做好防护,按要求配戴口罩,未按照要求佩戴的,不得进入接种门诊和接种区域,儿童和家长在接种前要居家自测体温,超过37.3度不要前来接种,接种门诊要按要求对接种儿童进行接种查验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37.3度的应暂缓接种。
4、具体事项可咨询所在辖区预防接种门诊。
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日
各接种门诊联系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