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镇封山禁火通告
玲珑镇封山禁火通告
近期,省、市各级气象部门连续发布五级高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警,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 》以及《烟台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至5月31日,玲珑镇进入封山禁火期。二、玲珑镇区域范围内全部林区均为森林高火险区域。三、未经玲珑镇人民政府批准,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内从事游玩、踏青、野炊、挖野菜等活动。四、各村要按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封山禁火通告。五、经批准进入森林高火险区域的组织和个人,严禁携带火种,并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范围进行活动。六、进入禁火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部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封山禁火通告者,将依据山东省森林防火“四个一律”或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举报电话:8362002
玲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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